【逃犯條例】商界對政府修訂表憂慮 田北辰促豁免商業罪行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3/07 12:55

最後更新: 2019/04/05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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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界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續表憂慮,田北辰促豁免商業罪行。(資料圖片)

保安局建議修例,容許香港跟未簽訂移交逃犯協定的國家或地區以一次性個案方式移交逃犯,但繼自由黨及經民聯後,港區人大代表田北辰亦指,商界憂慮條例修訂後或引來無妄之災,認為當局應考慮豁免商業罪行。

田北辰指,商界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表示憂慮,他又坦言自己對內地員工保障或稅務等法律,部分政策亦經常改變,商界擔心會因而引來無妄之災,認為當局應考慮將商業罪行豁免於《逃犯條例》外。

不過,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認為條例由香港法院作最後把關,相信執法部門不會隨便引用;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則同意當局修例是填補法例漏洞。

自由黨黨魁鍾國斌日前指,兩地法制存在差異,而可移交逃犯範圍包括的經濟罪行空泛,如經兌換店匯錢都或可誤墮法網,促當局修例時先將經濟罪行剔除,而謀殺等嚴重刑事罪行則「先行先試」。

經民聯早前亦指,政府建議修訂的《逃犯條例》涵蓋46項嚴重罪行,上月已兩次約見保安局反映商界的顧慮,亦會在北京兩會期間將商界及商會的憂慮,向不同部門反映。

美國商會亦已向保安局提交意見書,表明對修例極度保留,指在港的國際商業社群對內地法律及司法系統存有極大疑慮,再加上內地法律常被濫用,導致外國跟本地公司的商業糾紛成為罪行,認為任何促使在港的國際公司人員,因內地政府提出經濟罪行指控被捕或移交內地的修例,都會破壞香港在國際商業運作上作為安全可靠避風港的觀感,亦會影響國際公司是否以香港作為基地的決定。